zzz.

不想笑就不笑

俗不可耐

袁老师真是太厉害了……

Echo's Joy:

创造好幸福 原来是一个人孤独
现在醒悟 现在这样哭


432天:



/整修补档




/万字完结




/勿扰真人








要真心没有,要爱情亦无。我们之间唯一剩下的,就只有这点俗不可耐的倒带与踟蹰。








BGM












01








就算可能会被广大迷妹包围攻击,我还是坚持要说,王俊凯是个傻子。








因为他说谎的时候,尾音会上扬,声音也在抖,虽然依旧温柔。








烂得要死的扯淡技术。








我打了个哈欠,懒洋洋地再问了一次。








王俊凯你在哪里?








末了又想是不是应该再补上一句来着,现在请开始你的表演。








隔着五十米,王大傻的声音清晰地盖过周遭的嘈杂,徐徐地从电话的另一端传来。








我在外面应酬呢千玺。








不错,有进步。抖还是抖的,语气维持得比以往平静些,仿佛天地可鉴的样子。








评判完毕,我啪一声挂了电话,感觉自己特干脆,特潇洒,特决绝。








隔着五十米,我抽出一根烟点上,从缭绕升腾的白雾里,看着那边搂着一个清秀的小男生笑得正欢的王俊凯。








隔着五十米,我想,原来应酬不是陪领导,是陪小情儿。








隔着五十米,我被烟头烫了手,指尖一缩,已多了个红色的圆印。








隔着五十米,我出现了幻听,一声比一声更轻缓,一声比一声更温柔。








千玺。千玺。








我掐灭了烟,抬起手伸了个懒腰,不忘恶狠狠地在脑海里超凶地给音源的提供者下了个马威。








叫个屁啊叫。








02








众所周知,喜新厌旧其实是人类最普遍的常态。








像我几年前还信誓旦旦说着我最爱的是Kuma大佬,后来睡觉的时候床边天天放着Hello Kitty,现在新欢又成了一只灰色的小狮子。








每天早上起来那些公仔都会不翼而飞,我要猫着身子弯着老腰往床底使劲地够,才能捞出那堆东倒西歪,所幸还没有沾灰的朋友们。








我也质问过王大傻,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。一米八几的大长腿弯着双漂亮的桃花眼告诉我,易易,是那些公仔自己半夜跑到床底下的,因为它们单身很多年,专业仇情侣。








哦这么神奇吗。








我吐槽归吐槽,倒没真舍得为了几个小玩偶就把王俊凯给怎么样了。








即使跟玩具争风吃醋这种事情幼稚得令人无言以对,可是毕竟那是他在乎我的表现。








可是,我拎着狮子的小尾巴想,毕竟不管再怎么在乎,爱情都有期限。








这太自然了,我一点都不意外,也没觉得有什么好伤心的。








03








我约好哥们王源儿出去喝酒,喝没两三杯就觉得自己飘飘欲仙,是时候上天修真了。








王源一直在那耐心规劝,我左耳进右耳出,具体也不知道听见了什么,大概是类似于不要难过生活还是很美好一类的心灵鸡汤。








自然是没什么好难过的,万事都会过去,时间是最伟大的治疗师,第二天太阳总会冉冉升起。








这一刻我觉得我很豁达,仿佛看破红尘的世外高人。








人一高兴,酒量便没能控制住,许多杯高度数鸡尾下了肚,王源终于伸手挡住我的杯口。








东倒西歪地走出酒吧的时候,我想,诶,我为什么要因为一个傻子变得这么狼狈?








难不成我也是个傻子?








这个想法成型的那一刻,我走不动了,蹲在垃圾桶旁边摆出相当大爷的姿势,把脸埋在掌心里试图冷静。








被王俊凯背叛我不难过,被王源儿以同情又担心的眼光看着我也能掐着大腿死撑,可是我好歹活了这么多年,要突然告诉自己嘿哥们儿,你其实是个傻子,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的。








但是不管我接受不接受,事实都摆在那里。








不过我和王俊凯还是不那么一样的。就算我真是个傻子,也绝对是全世界最帅的傻子。








王俊凯那中二病能和我比么。








于是两分钟过后,我又很坦然了,站起身嘻嘻哈哈地搂着王源儿,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晃悠。








走了一会儿我有个神奇的发现,四处都是王俊凯那张熟悉而好看的脸,难不成这家伙还包了整条街,收了巨额的广告费?








我跟王源儿分享我的观点,他却只是用那种捉摸不透的眼神看着我说,千千你醉了。








屁。








老子英俊潇洒,风流倜傥,酒量过人,千杯不倒。








04








去王源儿家里冲掉一身酒气,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我再度变得神清气爽。








我洗着扑克牌说,来,王源儿,我们斗地主。








王源儿说,要三个人才能斗地主。








哦这么尴尬吗。








我丝毫没发觉自己原来已经把某个傻子的存在当成了习惯,居然还说得这么该死的顺口。








在大床躺下去的时候王源儿问了,你们要分手么?








他的嗓音清清亮亮,冰雪一样,把我的醉意冻走了一些,笑意也凝固了一些。








分啊。








我掰着手指,一样一样数给王源儿听。








分手,分家,分财产。








想到王俊凯银行账号里那笔数额不菲的存款,我的心情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的。








钱当然是最俗的东西,但就是那股铜臭味竟然也能给人安慰。








只要别人不偷不抢,你不花不用,它就会乖乖地待在你身旁,永远陪着你。








看在它忠犬又安静的份上,就算成为一个俗不可耐的人,又有什么不好?








05








讲道理,我的俗远远不仅仅是体现在爱财上,颜控也是我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毛病。








三岁就给漂亮阿姨送花一类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回忆,这样的黑历史能翻篇便绝不提起。








而王俊凯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的时候,可谓是唇红齿白,眉眼如画,西装革履,人模人样。








我的心脏砰砰几下,整个人瞬间就栽了。








这没办法,要怪也只能怪他,没事长那么好看干什么。








我颜控是改不了的,可他不也先得有蛊惑我的资本,我才会一头撞上去么?








我中毒不浅,在失眠的多个夜晚里,和睡不着的现在,翻来覆去都还在想着他的那张脸。








也是恨不得立即起身画幅大作,原件留着自己欣赏,再复印一份当分手礼物。








坦白地讲,和王俊凯分手,我也没什么舍不得的。








只是想到以后不能近距离欣赏那么好看的脸了,就有点小遗憾和小失落。








世界上长得好的人有很多。








但和我最亲近的只有王俊凯。








我翻了个身,默默补上不小心漏掉的副词。








曾经。








06








我把行李搬出来的那一天,天气十分之好,阳光明媚,晴空万里。








没有阴云密布,没有倾盆大雨,我想渲染点伤感都缺乏气氛,只能强行把预设中苦情走心的小别离临时改成坦荡和平的告辞大戏。








在和谐的氛围里,我把行李扔进出租车的后尾箱,合上盖的时候不小心夹到手指,疼到眼泪都快飙出来了。








王俊凯就站在旁边默然看着,我不想让他生出什么我对这段感情依依不舍的错觉,从头到尾都保持着得体的微笑,哪怕手指一直在隐隐作痛。








关上车门的时候也疼,看着倒后镜里的人影渐渐变淡的时候也疼,把钱递给出租车司机的时候也疼,拿出行李走向新住所的时候还是疼。








还他妈疼得没完没了了。








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,我还在愤懑难平地思考,究竟是哪个混账崽子王八蛋,把我一个大老爷们变得这么娇气金贵。








想想以前练舞的时候,筋都快要被拉断了,我还不是笑得云淡风轻,一派无心无念无欲无求的从容模样。








哪个混账把我的盔甲剥下,哪个混账踹开了我的心门,哪个混账一副情深如许的模样,到头来又始乱终弃。








整理好一切坐到沙发上时,我想起来了,那个混账崽子的名字叫王俊凯。








我到底是不能够立刻坦然的,于是愤怒地捏了捏狮子的脸,也没忘把从王俊凯那学来的端正坐姿,改回了放飞自我的北京瘫。








07








肥皂剧里主角失恋,总要蓬头垢面伤心欲绝好长一段时间,纸巾用掉好几盒,看起来都像鬼。








我以前和王俊凯一起看的时候就忍不住发表高见,你看所有的电视剧都是一个套路,俗。








王俊凯笑眯眯问,那什么不俗,钱吗?








我说,俗!








他说,Kiss呢?








我说,更俗!








他却露出两颗白白尖尖的虎牙,一边说着“这个其实不俗”,一边凑过来亲我。








大概是他的表情太温柔,所以我晕晕乎乎地想,好吧,可能也不太俗,虽然还是很俗,但也没那么俗。








其实现在想想,人都是俗套的。








爱财,颜控,对失去的东西略微不舍。








我易烊千玺这么优秀,却也不能幸免。








虽然王俊凯不是东西。








真的不是东西。








可我还是有,那么一点点的,或者再多一点点的,真的不会比那二点点还要再多的,细小而微弱的,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,舍不得。








08








在超市买日用品的时候,我又倏然开悟了不少。








每一样东西都有保质期,那爱情难道便没有。








新鲜,热情,黏腻,觉得不在一起会死,这是开始。








厌烦,疲倦,懈怠,觉得在一起就想死,然后结束。








套路我都懂,摸得再透彻不过了,可自己亲身走了一遭之后,胳膊腿脚也还是有点发软。








大概是我的世界太小了,本来就没几个人,现在又走了一个,难免会有点孤单。








但绝不是不能过下去。








我看过一句话说,不能自拔的东西有两样,一是蛀牙,二是爱情。








屁。








拿个钳子对着镜子鼓起勇气就可以把牙齿拔下来了,痛感飞扬,也只在一瞬间。








拔个牙都这么容易,更别提俗不可耐的爱情。








生活的小船我一个人也能划,不会因为没了王俊凯而说翻就翻。








想清楚这些道理后,我轻飘飘回到家里,开了瓶啤酒,配上几碟小菜,恭喜自己恢复单身。








真理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。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。








09








要真细究起来,我倒不是没想过给王俊凯找点什么足以瞒天过海的借口。








什么得了病为了不让我伤心故意作戏,什么家庭反对为了不让我受罪刻意远离,然而等到这一切臆想都被推翻后,我还是不得不接受是他厌倦了旧爱找了新欢的事实。








我坚信不是因为我魅力下降了,而是因为他眼光还不够好。








尽管没能完全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,在酒吧的舞池里随便扭一扭,我依然是接收到了无数别有深意的目光,心情一下子变特别好。








人嘛,都要向前看的。天下何处无芳草,我不必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不可。








一生也就那么短短几十年,多则过一百,及时行乐才是真理。








王俊凯不再喜欢我了,我又何必作践自己。








只是我再也找不到像他那么好看的人了,这确实是真的。








这对一个颜控来说,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。








10








我是真没想到王俊凯还会来找我。








他站在楼梯口,高瘦的身材,单薄的衣衫,被浓重的雾气打得微湿的额发,清澈的桃花眼,小鹿斑比一样无辜的目光。








被他那样默不作声地盯着,我堆积在心里的那些愤懑和恶气,和被他劈腿后的憋屈和不平,就像阳光下的雪糕一样,慢慢慢慢地融化,直至变成一滩乳白色的冰水。








他妈的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颠倒是非,搞得人鬼迷心窍,理智全失。








好在我虽然抗拒不了他的脸,可我心里牢牢记着,自己分明是讨厌他。








讨厌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,讨厌他与性格大为不符的好皮囊,讨厌他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花心,讨厌他说断就断说来就来的干脆。








凭什么他就这样为所欲为肆无忌惮,衬得瞻前顾后思虑重重依依不舍辗转反侧的我像个神经病,还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那种。








我掏出钥匙,对着锁孔左转右转,半天都开不了,只能以最原始也最粗暴的方式踹开门,特别易烊千玺特别纯爷们儿。








我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,回头发现王俊凯还站在那里,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的,一双标志性的桃花眼定定地锁着我。








我没心情跟他演你侬我侬的偶像剧,哐当一声关上门,把他的脸和人都隔离在外。








然后我默念了十次,王俊凯和易烊千玺已经分手了,王俊凯和易烊千玺再也没有关系了,王俊凯和易烊千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,这才觉得胸口的憋闷稍微缓和了一点。








尽管眼皮依旧发烫。








11








后来的事实证明,所谓的老死不相往来,可能只会发生在交通不便出行艰难的古代。








吃了那么大一个闭门羹,王俊凯还是照样天天来,手里拿着的东西也不重样,估计在哪个不靠谱的论坛里找了个追回前任必备物品清单。








周一玫瑰花,周二叉烧包,周三烧鸭,周四菜花,周五抄手,周六小面,周日青椒炒蛋。








我是觉得吧,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再怎么过不去,都没有必要跟人家白白送来的食物过不去的。








王俊凯走后的第五分钟,我开门拿起他放在门口的抄手,没有丢进垃圾桶,而是坐到饭桌旁大快朵颐了起来。








我当然没有原谅他,可是我真心喜欢抄手。








我依旧不接受他的道歉或者说补偿,但是吃饱一点,对我本人并没有什么坏处。








最后胃里的饱足感达到了顶峰,我心满意足地瘫在椅子上。








分手也还是有分手的好处的,这顿免费晚餐我给满分。








不是为了那情意,而是为了那味道。








12








我再去酒吧里瞎逛的时候,不期然遇到了另一个好哥们儿,刘志宏。








以前学生时代,我和王俊凯王源儿还有他是形影不离的四人组,人称最帅四草。








名字不见得有多好听,反正意思是夸我们就行了。








我们略略喝了几杯,我忍不住又跟他讲起王俊凯。絮絮叨叨叽里呱啦也不知道说了多久,等到抬起头借着灯光看见刘志宏脸上的表情时,我才戛然而止。








人呐,就是犯贱。我自认为把那个傻子干净利落地从脑海里剔除了出去,结果几杯酒下肚,我的嘴巴就出卖了我。








我还真是受不了刘志宏望着我的那种眼神,跟王源儿看着我的时候一模一样,又怜悯,又伤心,还含着许多不能辩明的复杂情绪。








我易烊千玺多好一小伙,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来可怜了。








少了王俊凯,我又不会死。








充其量只是活得没那么幸福。








酒逢知己千杯少,话不投机半句多。我草草敷衍了几句昔日好友,就摇摇晃晃地走出了酒吧。








我都不明白到底失恋的是我还是他们了,红着眼眶,吸着鼻子,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。








哭个屁。都是男子汉大丈夫,有泪也不轻弹。








况且我也着实没什么可哭的。








13








王俊凯还是每天给我送外卖,锲而不舍义无反顾,日夜不停风雨无阻,我都有点感动了。








感动归感动,我当不了圣母玛利亚,他搂着另一个男生说着在应酬的情景历历在目,我不会因为他短时间的好就忘掉他之前的渣。








有次王俊凯来的时候,住我隔壁的大妈正好出门,我满以为她会大吃一惊,因为王俊凯正紧紧地拉着我的胳膊,保持着一个极其暧昧的距离。








结果人家大妈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,提着垃圾袋就径直下了楼。








本来还指望来个人替我赶走王俊凯,这下可好,他力气大,我挣不脱,四周半个人影都没有,他就这么亲上来了。








大概是方才淋了雨,脑子有点秀逗,那电光雷火的一瞬间,我竟然忘了要推开他。








又或许是因为他的套路不在我的预计范围内,我暂时有点懵逼了。








王俊凯没解释过他跟另外一个男生的事,但是又这么坚持不懈地送餐过来,末了还光明正大地送上一个很俗的Kiss,我真的完全猜不透他是什么意思。








等他的手掀起我的衬衫,贴到我的腹肌上来,我被冷得打了个哆嗦,脑海中也对他的心思大彻大悟了。








爱人是做不成了,当个床上伴侣也是可以的。王俊凯的技术本来就很不错,况且生着那张脸,无论什么时候看,都是非常讨人喜欢的。








14








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又顺理成章地住回到一起了,有心情就来一发,没心情就各自睡,日子过得既充实,又愉快,还有一点无关爱情的小浪漫。








早知道一开始就这样摆对态度不好吗,何必要瞎搞那么多感情戏,整得两个业余演员都筋疲力尽。








我没打算把这事瞒着王源和刘志宏,很坦荡地告诉他们我和王大傻又同居了,不过纯粹只有肉体关系,再也不能谈感情了,伤肾。








他俩的表情十分怪异,估计是想不到该安慰我还是祝贺我,反正不管怎样,没有反对或者嘲笑就好。








我还是有点心虚的。跟劈过腿的前男友不明不白地重新搅到了一块,按正常人的思维逻辑,应该都不太能接受。








不过我觉得就这样过下去,也没什么不好。








反正每场欢爱都挺刺激而带劲,活像我们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。








我懒得再对其他人负责,而对着王俊凯并不用负责,因为最开始就是他背叛了我。








要真心没有,要爱情亦无。








我们之间唯一剩下的,就只有这点俗不可耐的倒带与踟蹰。








15








又是一天忙碌归家,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,九点半多一点。








再过一会,我的新晋固定床伴又要带着宵夜来了。








王俊凯最近特别喜欢穿一件白色衬衫,虽然我觉得其实他还是西装革履的样子更好看,不过管他的呢,脸好看就行,而且不管穿什么,最后还不全是要脱光光。








等翻云覆雨完毕,我在他的怀抱里做了一个极其荒诞的梦。








梦里我还是我,王俊凯却变成了稚气未脱的小孩。








我带着他去游乐园玩,觉得口渴了想买饮料,让他站在原地别走。








他个子小小的,口齿倒是清晰。喊了声我的名字,弯着桃花眼说,好,等你,我会等你。








我心里模模糊糊有种怪异的预感,但还是朝着喧嚷的人群走去。等拿着饮料回过头时,已经看不到王俊凯的身影。












尾声








空无一人的客厅里,一张报纸被扔在角落,上面尘埃遍布,旁边甚至还结了细密的蛛网。








新闻头条的标题被不知道怎么弄上去的水渍晕得模糊不清了,相比之下,作为报导的那几段小字还算清晰。








昨日重庆市交警大队发布一则寻找死者家属的启事,称于21时34分左右,在九滨路附近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导致一人死亡。








经查,死者为男性,年龄约为25岁,身高184cm,上身穿白色衬衫,下身穿牛仔裤,灰色袜子,事发时未携带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品。








警方希望死者家属或知情者看到消息后,速与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行联系。








END












无尽的逃离与落俗——《俗不可耐》解析








从《俗不可耐》的上半部分来看,这似乎只是一个恋人出轨、分手搬家、破镜重圆的俗套爱情故事。然而从尾声就能看出,其实这是一个伏笔重重的悲哀困局。








也许换一个视角,故事就会变得很明晰。但是J作为故事中的主角,将臆想与现实混淆不清,导致整个故事都显得暧昧不明。








首先,必须确定的一件事情是,K究竟是真实存在的,还是J凭空臆想出来的?








其实这个很好判断。J有提到过学生时代的事情,该有Y和L对K的存在的不否定不困惑,和新闻里提到的受害者特征,都能证明K是真实存在的。








那么在K身上,究竟发生了什么事?








从新闻里受害者的身高和衣着能够大致判断出,K出了车祸,并且不幸死亡。








J是否知道这件事呢?








一开始应该是不知道的。新闻里提到,K身上“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”。








不难想象,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,J并不知道K发生了什么事情的。








恋人无端失踪的恐慌和难以寻觅对方的焦虑致使J开始出现臆想,或者说是幻觉。








J联系不上K,不知道K去了哪里,所以他为了缓和自己的不安,臆想K“出轨”了。








通篇看起来都是K“出轨”的事伤害了J,实际上“出轨”只是表象,它背后所代表的事实是“失去”。








尾声的那一段文字里提到,空无一人的客厅里,有一份布满尘埃的报纸。








这个客厅,究竟是哪里的客厅?








前文有说,K和J还在一起的时候,J第二天经常发现床边的公仔到了床底下,但拿出玩偶的时候,它们并没有沾灰。








像这样勤于打扫的人,会在经常去的客厅的角落里扔一张旧报纸,而且布满了灰尘还不清掉吗?








所以能够推出,那个客厅,是旧居的客厅。








报纸上的水渍,其实就是眼泪。








也就是说,J后来是看到了K出事的新闻的。他知道K出事了。








J和Y去喝酒的时候,说“万事都会过去”,表面上说的是他对失恋的看法,实际上暗指的是他对K的事情的自我安慰。








走出酒吧的时候,J发现“四周都是K的脸”,实际上那是警方刊登在报纸上的K的照片。








Y会伤心,不是因为觉得K背叛了J,而是他清楚地知道K发生了什么事,也知道J在自欺欺人地逃避现实,才会替J感到难过。








Y问J“你们要分手么”,其实是顺着J的思路和逻辑讲的。








Y看出了J无法接受K离去的事实,也看出了J在用K的“出轨”作为逃避现实的借口,他不忍心揭开J的伤疤。








J所提到的“数额不菲的存款”,其实是现实中保险公司赔偿给J的保险金。








文中J虽然一直在说钱是好东西,但始终没有说到J去银行取钱,后面也没再讲到这笔存款。








这是因为,这笔钱看起来是安慰,实际上却是残忍的提醒,是会将J从臆想中拉回到现实里的东西。J不会去拿的。








J反复提到,他舍不得K的脸,“翻来覆去都在想”,实际上就是他无法忘记K出事的事实。那张脸和前面在大街上看到的一样,是报纸上登出来的照片。








在这样长久的不安里,J搬家了。“阳光明媚”“晴空万里”,实际上象征着一种新生活。








J知道K出事了,然而他无法接受。所以他在臆想里,坐实了K出轨的“事实”。








他搬离旧居,试图逃避现实,但是上车前他的手指被夹到了,而且痛感持续了很久。








十指连心。J的内心深处非常清楚K身上所发生的事,并为之感到无比痛苦。








有一个细节是,从最开始的打电话后,K再也没与J进行过任何的语言交流。








也就是说,J虽然能够臆想K的存在,却不知道要如何继续编造对话了。








J说K“不是东西”,看上去是对渣男的指责,实际上是再一次暗示K已经不在了。








文中J说“我的世界太小了”“没几个人”“有点孤单”,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隐晦的暗示。








J患有Autistic Disorder,即孤独症。除了Y和L,他几乎没有朋友。邻居看到他也不会和他打招呼,只视若无睹地走下楼了。








J有社会交往障碍。








他去了酒吧舞池,然而什么人都没带回来,也没跟着别人走,因为他无法与陌生人进行正常交流,更不要说深入的交往。J说“再也找不到像K那样好看的人了”,实则是暗示他不会像喜欢K一样去喜欢别人了,也再次暗示J很清楚K不会再出现了。








J说,“这对一个颜控来说,是毁灭性的打击。”其实这句话,完全可以去掉前半句。








K是J交付了大部分信任和依赖的人,但是K已经不在了。J的世界本来就很小,随着K的离去,几乎就坍塌了。








在J的臆想里,“出轨”的K舍不得他,所以又来新居找他。看上去这是好事,实则对J来说,是莫大的痛苦。








他一面在努力逃离事实,试图忘掉K,另一方面他又无法从过去的阴影中真正走出来。








K“天天来”,还会带吃的,还有玫瑰花。








抄手是J自己叫的,因此才会有真实的饱腹感。








J遇到了L,并跟L聊起K。








L的反应很耐人寻味。“红着眼眶”、“吸着鼻子”。








这是因为L也知道K出事的消息。








与Y不同的是,L不能明白J逃避现实的方式,对于J所讲述的K的“出轨”也感到莫名其妙。








在L看来,J多半是疯了。








J依旧继续臆想,K每天来找他,“日夜不停,风雨无阻”。看上去这是K温柔体贴的体现,实际上是在暗示K的身份。








试想,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真正超脱时空的束缚和限制,无畏风雨,来去自如?








邻居的反应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点。








在普遍对同性恋有排斥感的世俗社会,她对在楼梯口拉扯的两个男人“看都不看一眼”,直接下楼了。








因为她所能看到的,就只有J一个人。








在J臆想中拉住他的K,根本就不存在。所以邻居不可能看到。








K始终没解释过出轨的原因,是因为出轨本来就不是真正的事实,自然没有理由可言。








J把和K重新同居的事告诉了Y和L,两人表情怪异,是因为意识到J的臆想症不仅没有好转,反而还进一步加重了。








文中没有提到K与J欢爱后留下的任何痕迹,或者激情过后的疲倦,是因为这一切根本就没有真实发生过,全部都是J的臆想。








在故事的尾声,墙上的挂钟显示的时间是九点半多一点,而新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是21时34分,再次印证了J是看过新闻的,潜意识里他牢牢地记住了K出事的时间。








可在J的表层臆想里,就算过了那个时间,K也不会失踪,不会离去,而会完好无损地,再次出现在他面前。








“他最近特别喜欢穿一件白衬衫”,这个描述也与新闻中遇害者的穿着打扮相符。








J的新居,象征着一种美好的幻想,或者说对现实的逃避。








在这里,J可以遇到K,可以吃饱,可以与K欢爱,“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”。








俗不可耐,表面上是J的自嘲,说他爱财,颜控,陷入爱情的套路。实际上是在暗示,无论什么人,都无法在不幸的事故发生后,逃离被伤害的命运。








车祸,事故,这些看上去最俗套的戏码,发生时却也最伤人。








哪怕是再优秀的人,都无法练就刀枪不入的心脏。








看起来,故事的结局很美好。K虽然没有解释没有道歉,但是对J很温柔。J虽然没有原谅K,但是他有了K长久的陪伴。








然而其实这就是一盘死棋,一个无限循环却逃不出去的困局。








J不断试图逃避,可是最后依旧会陷入潜意识所带来的痛感里。








原版的正文并不是在梦境里结束的,后来作了这种修改,也是为了有更多的留白。








J已经隐隐约约地察觉到,K不会再好好地站在原地等他了。而最终的走向如何,仍旧取决于他自己。








如果他清醒过来,他就能够逃离幻境。如果他选择忽略掉潜意识里的暗示,他还是会再次在臆想中落俗。








全文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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